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常见问题答疑

【信息时间:2023-06-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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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答疑/补充通知和答疑澄清文件要如何操作?

答: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以下四种方式进行操作:

1.需同时修改招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其他内容的:由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中同时发起“答疑/补充通知”和“答疑澄清文件”两个流程,并在“答疑澄清文件”的“推送外”选项中选择“否”。(适用所有工程项目)

2.修改了招标文件但不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其他内容的:由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中同时发起“答疑/补充通知”和“答疑澄清文件”两个流程,并在“答疑澄清文件”的“推送外网”选项中选择“否”。(适用于住建类项目)

3.修改了招标文件但不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其他内容的:由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中发起“答疑澄清文件”流程,并在“推送外网”的选项中选择“是”。(适用于非住建类项目)

4.不需要修改招标文件的:代理机构只需在交易系统中发起“答疑/补充通知”流程即可。(适用所有工程项目)

(二)多标段项目发招标公告时是否可以“多合一”发布?

答:视不同情况分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操作:

1.同一时间同一场地开评标的多标段项目,可以“多合一”发布招标公告。

2.不同时间开评标的多标段项目,不可以“多合一”发布招标公告,需要分开走流程。

(三)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进行电子投标时是否需要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填写投标信息?

答: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时,只需要牵头单位填写投标信息,其他成员单位不能单独填写投标信息。

(四)住建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回退流程要如何操作?

答:视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操作:

1.中标通知书还未通过监管平台审核,发现错误需要退回的,代理机构经监管部门申请同意后,向中心工程交易科书面提交《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非涉密数据查询/流程回退申请审批表》,由中心工程交易科、技术信息科确认后,新点公司退回。

2.中标通知书已通过监管平台审核,发现错误需要退回的,需要以下步骤:代理机构先向监管部门申请将监管平台流程回退→再向中心工程交易科书面提交《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非涉密数据查询/流程回退申请审批表》,经中心工程交易科、技术信息科确认后,新点公司将交易系统流程退回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重新提交流程,审核通过后再联系新点公司手动补推流程至监管平台。

(五)项目暂停后需重新启动招标要如何操作?

答:视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操作

1.项目在开标前暂停需重新启动招标的,由代理机构进入交易系统中选择“招标异常”→“对应项目”→“项目启用”,系统会自动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开评标场地预约流程重置到编辑状态,再重新编辑制作新的招标文件,进行开评标场地预约和发布招标公告。

2.项目招标失败需重新招标的,分住建类项目和非住建类项目操作。

住建类项目:由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的“招标异常”中选择“项目终止”,再由住建云系统将项目流程重新推送到交易系统进行招投标。

非住建类项目:由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的“招标异常”中选择“重新招标”,再重新编辑制作新的招标文件,进行开评标场地预约和发布招标公告。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需发布暂停公告要如何操作?

答: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的“答疑/补充通知”流程里面发布项目暂停公告,异议处理完毕后重新发起“中标候选人公示”流程。

(七)投标保证金退还要如何操作?

答:视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以下四种方式进行操作:

1.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应该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申请通知且该项目保证金信息解密之日起5日内,由代理机构发起“保证金退款”流程。

2.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由代理机构发起“保证金退款”流程。

3.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代理机构发起“保证金退款电子件”流程。

4.招标人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的,应当于决定终止招标之日或确定招标失败之日起5日内,由代理机构发起“保证金退款”流程。

 

文:黄维  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