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第四次专题学习的通知》(株公资党〔2021〕21号)要求,结合6月份中心工作实际,现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力行”主题学习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学习研讨时间及地点:集中学习时间为6月18日(周五)上午9:00,地点在四号开标室;学习研讨时间为6月23日(周三)下午2:30,地点在四楼会议室。
二、学习研讨主题:根据党史学习教育第四次专题学习的通知,此次学习研讨主题为“学史力行”。
三、组织形式:“线上+线下”“集中学、个人学”。
四、参加人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调研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
五、学习安排
1.个人自学。第四次专题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2天,自学地点为各自办公室,学习内容为下发4本书目及《改造我们的学习》等篇目(详见6月7日通知栏中附件内容)。
2.专题宣讲。聘请市公安局傅晓峰副局长专题宣讲《三个规定》。
3.集中学习研讨。
(1)观看党史微故事《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秋收起义在醴陵》
(2)党委委员、副主任易晓阳传达学习《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3)二级调研员曾祥明领学《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4)四级调研员罗春武领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5)四级调研员周刚领学《从党的光辉历程中 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
(6)党委委员、副主任刘铁文围绕“学史力行”作主题发言,人事教育科、技术信息科、市场服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结合职能谈学习体会;
(7)杨泽民作进行学习总结。
七、要求
1.参加学习人员要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统一着工装佩戴党徽。安排好个人自学与研讨发言准备,携带好相关学习资料并做好学习笔记。
2.专题宣讲由监督服务科协调联络及组织,集中学习研讨由人事教育科做好组织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
人事教育科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