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轨道交通城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中心施工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核【2016】13号、株发改核【201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国投轨道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轨道交通城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2.2 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石峰区轨道交通城内,中车大道北侧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创业办公楼、创业孵化器、创业设计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创客公寓、配套商业及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74473.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819.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898.06万元,预备费4476.6万元。总建筑面积101647.38㎡,计容面积为73357.88㎡,其中创业办公楼(服务中心大楼)建筑面积为34272.72㎡,为地上22层,地下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为96.7米;规划展示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筑面积2669.47㎡,为地上1层框架结构;A区酒店(创业孵化器)、B区酒店(创客公寓)酒店建筑面积17199.53㎡,为地上7-9层框架结构;裙楼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为16560.33㎡,架空面积为2620.73㎡,地上设备面积为35.10㎡;不计容面积为28289.50㎡,其中地下室车库建筑面积为25828.07㎡,地下设备面积为2097.30㎡,屋顶楼梯间面积为306.91㎡,消控面积为57.22㎡。本项目服务中心、A区酒店、B区酒店塔楼实施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PC),A区酒店地上部分预制装配率为18.516%;服务中心大楼地上部分预制装配率为11.018%+5%=16.018%;B区酒店地上部分预制装配率为23.732%,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4 工期要求:8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及条件: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配式混凝土(PC)结构生产能力及生产基地的企业,PC构件企业允许以集团公司(母公司)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参与投标,PC构件企业以集团公司(母公司)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参与投标的须提供与集团公司(母公司)有关联证明资料。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入围方式
入围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综合评估法(Ⅱ)”。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从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05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05月11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市国投轨道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言先生
联系电话:0731-221002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 1762007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