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供电工程

【信息时间:2018-06-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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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供电工程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7]2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醴陵市渌江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供电工程 

2.2建设地点:醴陵市长庆示范区马脑村

2.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10 KV供电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专变总配电间一座,新上800KVA干式变压器2台,新上500KVA欧式箱变3台,新上6300KVA欧式箱变3台,新上800KVA欧式箱变5台,新上500KW和800KW柴油发电机各1台。新上二进四出高压环网柜1台,新上JKLYJ-10-1*300架空线路1200米,新上ZCYJV22 -3*400高压电缆4084米,新上电力管沟3862米,新上DN3*150+1*50非开挖顶管2512米等及调试部分。工程造价约1842万元。

2.4工期要求:工期为10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均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并经电力行业部门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具有电力行业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为承装类五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所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4.1 本工程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6 月 15 日至2018 7 月5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7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签署签到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公共资源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醴陵市渌江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巫神方

地址:醴陵市长庆示范区黄沙村村委会办公楼

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醴陵市江源路35号

  人:王意倩

电话:15116329492


设计图.rar

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供电工程(定稿).docx

工程量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