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1.2期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1.2期施工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核[2017]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国投水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发改招[2017]13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1.2期施工
2.2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两栋住宅楼、商业及其配套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道路、景观绿化、地下停车场等公共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41424.8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为20983.0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8455.17㎡,商业建筑面积约11986.66㎡(其中地上商业面积约为8102.05㎡,地下商业面积约为3884.61㎡),具体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审批面积为准。项目总投资为22325.32万元。各单项工程概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层数(层) |
建筑高度(m) |
1 |
1# |
9946.39 |
27 |
88.85 |
2 |
2# |
11036.63 |
29 |
93.45 |
3 |
商业(地上) |
8102.0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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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业(地下) |
3884.6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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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下车库 |
8455.1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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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142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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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向阳路与升龙大道交汇处以东区域。
2.4 工期要求:5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投标人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9 月 14 日至2018年 10 月 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一律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0 月 9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国投水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株洲国投集团10楼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0731-227171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2288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