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先锋小学提质改造工程代建单位招标(第二次)

【信息时间:2018-12-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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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石峰区先锋小学提质改造工程已由 株洲市石峰区发展改革株石发改审〔2018〕39号株石发改招(2018)25号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原定于2018年12月7日开标,因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现组织第二次公开招标。

2. 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2.2  代建项目名称:石峰区先锋小学提质改造工程

2.3  代建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4  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先锋路先锋小学校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建1栋1+4F的教学楼、1栋1+3F底层架空的食堂及风雨操场、改造1栋4F现有综合楼、1栋1F现有门卫、1个200米标准运动场等教学教辅、生活服务设施,以及绿化、车位等附属设施。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524.70㎡,规划总建筑面积11485.05㎡。其中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为8048.40㎡、食堂、风雨操场建筑面积为3398.35㎡,现有综合楼(建筑面积918.00㎡)进行平面布局及立面改造,现有门卫拆除。工程概算总投资8244.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98.12万元

2.5  代建范围:阶段性代建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8244.74万元(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总投资)。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现行有关规范、法律法规,达到合格。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  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510日;竣工验收备案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无。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  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 http://218.76.24.105:88/);

3.3  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4.2  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或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 6500 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8500平米的  房屋建筑 类别项目负责人经验(包括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承担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4.3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事业单位因统一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本条4.1款所要求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4.4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181214日至2019141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1410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6.1款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以国家或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1-225298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

联系人:熊齐玉

联系电话:0731-22861466

电子邮箱:HNWD88888@163.COM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或联合体)代理人,以本单位(或联合体)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代建单位招标的投标报名。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石峰区先锋小学提质改造工程代建单位招标文件-第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