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及警犬基地建设项目

【信息时间:2019-02-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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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安局

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及警犬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及警犬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株发改审[2016]74号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原警犬基地拆迁补偿资金。建设单位为株洲市公安局,招标人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株洲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及警犬基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

2.3 建设内容: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6666平方米,警犬基地占地3333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其中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6000平方米(法医室1200平方米、DNA室1500平方米、痕迹室750平方米、理化室750平方米、文检室450平方米、声像室600平方米、电子物证室300平方米、警务用房450平方米),警犬基地用房1500平方米(工作犬舍702平方米、教学科研管理用房350平方米、警犬技术训练用房180平方米、警犬疾病防治用房100平方米、隔离犬舍116平方米、洗浴配餐用房52平方米)。建安工程费19995203.00元,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承包方式: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包场外运输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拾伍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各投标申请人 20192 2 20192 25900(北京时间,下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各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2  25 9 00 ,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11.联系方式

     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

     人:陈先生

       话:0731-8215999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人:王萍

       话:0731-27699789

工程量清单(公安局警犬基地).zip

刑事鉴定实验室及警犬基地项目分专业施工图.rar

招标文件--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及警犬基地建设项目(评分综合2)1.31修改--网上版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