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数据湖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信息时间:2019-04-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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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数据湖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数据湖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改局以云龙发改201916号文件核准。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华云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数据湖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规模:湖南数据湖产业园(一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0亩,总建筑面积约33500㎡。主要建设内容为:机房楼1栋,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柴油发电机房1栋,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预留配建35KVA变电站:地上建筑面积约1500㎡,同时兼顾满足一、二期用电需求;工程投资估算约20000万元。

2.3 建设地点: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2.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4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红线内室外管线设计)及本项目建安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服务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全部工作。设计范围不包含: 室内精装修设计、景观园林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市政供电、供水、供气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数据中心专项工艺及配套设计等专项设计。

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湖南数据湖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建安工程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建安材料设备、电梯、暖通、消防、弱电设备等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企业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5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和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3项要求。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接受不超过二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80 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424日至20195289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5289 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zyjy.cn)、《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网址:http://ylsfq.zhuzhou.gov.cn)上发布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9749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华云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

联系人:詹先生    电话:13027323766

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78号鑫天大厦4

人:吴先生   办公电话: 0731-84894807   传真电话:0731-82258148

行政监督单位: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话:0731-2868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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