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第二次)

【信息时间:2019-10-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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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3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已经由醴发改【20192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株洲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产3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2.2建设地点:醴陵市东富工业园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一条年产3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含生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总占地176亩,项目总投资约19.2281亿元,建构筑物面积约74760平方米:其中碲化镉联合车间约67320平方米,生产楼约3600平方米,员工食堂、倒班宿舍、门卫等约3840平方米。

2.4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强制性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合格以上评定等级。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合格以上评定等级。

2.5计划工期:

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800日历天。

2.6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2.6.1总图红线内3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的初步设计优化和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配套工程设计,包括工程建设期间的技术服务和培训。生产工艺应采用改进型近空间升华沉积(CSS技术。

2.6.2建筑工程:本项目总图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包括用地平整至设计标高、碲化镉联合车间、生产楼、员工食堂、倒班宿舍、门卫室;红线内的厂区道路、照明、水、电、气管网、管线;红线内厂区消防系统、绿化、景观。

2.6.3设备材料供货及其安装工程:生产线所有工艺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货及其安装工程施工;厂务设备及辅助生产设施的采购供货及其安装工程施工。

2.6.4工艺设备的基本功能测试、厂务设备的机械竣工测试。

2.6.5工艺设备和厂务设备的预验收测试;生产线工艺设备出厂前测试、基本功能测试和预验收测试所需的生产原材料的采购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建筑企业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或按湘建建[2012]92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必须为企业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年10月至2019年9月)至少承接过三个(含三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0万元的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总承包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总承包合同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所有的申请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评审内容、标准和方式进行评审计分并从高至低排序(计分相同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表决决定排序),按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 9 家合格申请人直接入围;当合格申请人数量少于 9 家时,合格即全部入围。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于201910 11日至201910月16 17:00时截止(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办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关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1)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或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4)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

5)相关入湘登记证明(仅省外企业提供);

6)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7)业绩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原件备查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400元/套。 

6.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大厅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资格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23282075。  

9.联系方式

人:株洲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人: 陈先生

   话:18692619044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张再飞、何莉梅

电话:18773116202/17752867271/0731-8862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