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信息时间:2021-01-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审[2020]174号文,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株洲市公安局,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云龙示范区职教城内

2.3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7F教研楼、1栋7F宿舍楼、1栋2F综合训练馆、1栋2F综合楼、1栋5F档案馆、1栋地下室以及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燃气、道路、地面硬化、绿化景观、室外运动及训练场地、地面停车场、围墙及大门等配套工程,场地内土石方、足球场跨水系地基处理、原有水系治理、跨水系桥梁及简支跑道工程,厨房设备设施及电梯购置安装等,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3338.49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7600平方米,停车位300个,项目总投资29879.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218.28万元。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审计、资料备案移交止,包括勘察工期、设计工期、监理服务期;其中:勘察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以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施工的累计工期另加质量保修期二年。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1)勘察服务:完成本招标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原地形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勘察内容要求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设计服务:完成本招标项目红线用地范围内的所有设计任务,包括方案设计、报建图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BIM技术服务(采用BIM技术构建本项目的三维模型,全过程指导设计、配合施工直至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出具BIM成果文件)。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基坑支护、装配式、地下室、室外工程及室外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园林绿化、绿色建筑、给排水、电气、人防工程(如有)、建筑智能化、消防、暖通、幕墙(如有)、电梯、装饰装修(包含二次精装修)等工程,以及上述设计内容的专项设计、二次设计和设计变更。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监理服务:本项目红线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的所有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如分级应为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另主要咨询服务负责人:

1)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证书;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之一。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1.6财务要求:不提供。

3.1.7业绩要求:

 提供: 5 年已完成的项目不少于1个全过程咨询业绩或一个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一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一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合并可视为一项全过程咨询业绩。(注: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近”均指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3800㎡及以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须包含勘察、设计和监理内容)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具有 设计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21年115日~2021年2509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答疑”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承诺的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250900,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六楼开标区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网址:http://ylsfq.zhuzhou.gov.cn)网上发布。

8.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9.项目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2868968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解放中路88号

联系人:向紫薇

 话:18674817760

 

建设单位:株洲市公安局

   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39号

人:董鹏

   话:15507330572

 

招标代理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

人:何芊妍

联系电话:0731-22291716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疫情期间招标工作的通知.docx

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定稿).pdf

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定稿).docx

投标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