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富康社区C片区和联星街道A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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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富康社区C片区和联星街道A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攸县富康社区C片区和联星街道A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攸发改审〔2022〕250号、攸发改审〔2022〕252号文、攸发改核〔2023〕13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招标由两个项目组成,分别为攸县富康社区C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星街道A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造内容:排水、供水、道路、停车场、照明、消防、线路、供气等基础设施,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项目总投资为 432.460803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攸县富康社区C片区和联星街道A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  

1.2.2建设地点:  攸县老城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

包含2个片区项目,主要涉及改造电信小区、东风小区、机电城小区、攸州山庄小区、阿胶厂家属楼、杨家园老县委会家属楼、新华书店家属楼、气象局家属楼、防疫站家属楼、市政家属楼、东升小区等11个小区改造任务629户;建设地点攸县老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设施改造、道路设施改造、停车位改造、线路整治、供水设施改造、燃气设施改造、部分房屋修缮改造等。

1.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3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  天(日历日,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4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设施改造、道路设施改造、停车位改造、线路整治、供水设施改造、燃气设施改造、部分房屋修缮改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为准

1.5质量要求: 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 根据国务院第 279 号令、建设部第 80 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承担过 1 项 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16万元(含)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未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1综合评估法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3  09月11 2023 10 090900(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工程类别) —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程类别)—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5.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  1009 09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1-24255980

9.特别提示

9.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试行)》(株政办发〔202215号)的要求编制。

9.2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年内不接受参与株洲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投标

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定标的,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报同级政府批准。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年内不接受参与株洲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投标

9.3履约担保

9.3.1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适用于招标上限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9.3.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减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减价幅度超过10%的,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金额后的差额。

9.3.3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只接受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银行保函要求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9.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714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9.3.5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以内处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1020日的从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加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天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序时进度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暂时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4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9.5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6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TEL13077076665 QQ:541000828

9.7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其他补充说明:

1)因本项目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导致工程量减少,施工单位不可以此为由要求建设单位增加其他建设 内容,或提出异议和索赔,投标单位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综合考虑因工程量减少所导致的风险。

2) 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存在新增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其他项目(指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 以攸县财政评审价为基础根据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总价优惠比率进行同比例优惠确定价格。工程量变更增加参照 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9 合同价款调整中 9.3 条款执行(优惠比例参照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总价优惠比率执行)。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3)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齐,施工单位投标中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10.联系方式

人: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攸县发展中心14

人:  周先生   

   话:   18073375269  

 

项目实施单位: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攸州大道71

     人:聂先生;

       话:18974189764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安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39号万科金域华府第  

人:  唐检华、沈宇宁、幸秋燕

   话:  18174603311  

电子邮件: 644492301@qq.com
附件1: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施工节点

工期(天)

1

排水设施改造(含地下管线综合改造)

 130

2

房屋部分修缮(含线路整治

100

 

3

道路设施改造(含停车位改造)

70

...

 

300

 

 

要求

1、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2、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  10 1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关键节点工期承诺,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可以少于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但须确保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节点工期一致。

4、投标文件中承诺关键节点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

                                                     

                                                                      

 

 

 

 

 

附件2: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如有)

   

                     (建设单位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         (投标人名称)于               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招标编号为           (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若      投标人名称)中标,我方愿意为       (投标人名称)出具“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9.3条”约定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银行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说明:1.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适用于招标上限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至:                     建设单位名称):

 

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特此郑重承诺!

 

 

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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