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

【信息时间:2024-03-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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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株发改审[2021]81号、株发改审字[2023]7号,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人为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章1.2.3条,项目总投资为6468.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学林街道办事处大丰社区,云龙大道与银山路交汇处西北角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6F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2栋1F门卫,以及区内道路、场地硬化、围墙、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8521.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6867.52平方米,地下室1654.0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6468.9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400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

   1.3 工期要求:360√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级;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PC构件生产基地。注: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单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配式产业基地类别中所有专业的“综合类”、“生产类”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者“PC构件生产基地”均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其他“研发类”、“设计类”、“检测类”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不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②如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单文件不能证明其企业基地类别的,则投标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材料或可以证明基地类别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从2024 3 1日至2024 3 25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资审公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325 9 00(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9.其它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TEL:0731-28101310 或QQ:3562613576。

 

10.联系方式

人(代建单位):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桥头广场北侧规划设计院科研楼;

系人:谢建平、唐代斌;

  话:15273367708、13762250607;

 

建设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568号;

人:贺国斌;

   话:17707337508;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10楼(天职国际)

人:张琪

   话:18612689780/18867331760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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