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供电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一、答疑: 问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G.2暂列金额明细表中的不可预见费2401626.07元是否含税? 答:为单列一个单位工程,是全费用的。
问2、本项目暂估材料经核算金额约六百多万元(不含税),和暂列金额约240万元,加上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税金,造成整个项目不可竞争部分超过1000万元,占整个项目比例过大(超过50%),造成项目无法充分竞争,违背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答: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已经由醴陵市财政评审中心进行核实备案,设备材料价为暂定价,具体以最终结算为准。
问3、F.4表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一般计税法)中第15项“PE-3×150+1×50顶管”计量单位为“元”,是否有误? 答:有误,修改为“m”
二、修改补充: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安装部分的“E.1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第63项原为:“保护管 PE-3*150+1*50顶管,项目特征描述:1.名称: 顶管; 2.材质: PE-150; 3.土质: 普通土”现修改为:“电缆保护管 PE-3*150+1*50顶管,项目特征描述:1.名称: 顶管; 2.顶管规格型号: PE-3*150+1*50; 3.土质: 普通土” 2、招标公告2.3工程概况“新上6300KVA欧式箱”现修改为“新上630KVA欧式箱” 4、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18年7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5、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醴陵市渌江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日 期: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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