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马动力创新园(二)项目-动力部件产业园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2号)
1、考虑到本项目单位工程较多,投标文件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须提供两套副本原件交代理人存档。
2、因本次补充通知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补充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均不作修改。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变。
招标人:株洲高科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