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2019-01-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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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本次修改:

   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信誉评审计分表中的有关评审因素进行如下补充:

1.投标人应将《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企业》情况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网站上自行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原件递交(可仅打印本企业的获奖项目,并保留每个项目的序号编码)。应标记本企业的获奖项目,以便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与网上查验的以上奖项的获奖情况进行比对。如未提供,则不予加分。

2.《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企业》等情况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文件通知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网站上进行现场查验。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4.2(1)“......以上单个节点范围内全部内容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报送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按株高天政发[2017]3号文规定的预结算评审时限表内规定的时间完成初审......”修改为“......以上单个节点范围内全部内容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报送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按石峰区相关规定的预结算评审时限表内规定的时间完成初审......

三、因本次补充通知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补充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均不作修改。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变。    

 

 

 

项目业主: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

 

 

招标人: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