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乘用车电机产业化项目(智谷一期3#标准厂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澄清
各投标人:
一、现对本招标项目新能源乘用车电机产业化项目(智谷一期3#标准厂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项工程获奖情况企业诚信等级计分中“企业诚信等级加分以株洲市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最新(近)诚信等级评定结果文件原件为准。”修改为“企业诚信等级加分以株洲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发布的最新(近)诚信等级评定结果文件原件为准。”,信誉评审计分表备注部分也作相应修改。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特此澄清。
三、因本次招标澄清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招标澄清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均不变。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澄清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变。
招 标 人:株洲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期: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