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谷三期九郎山基地项目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1号)
1、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信誉评审计分表的第5项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序号 |
项目 |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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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考评不合格情况 |
每项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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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不合格企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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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信誉评审计分表的有关评审因素进行补充:
(1)投标人应将《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企业》情况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网站上自行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原件递交(可仅打印本企业的获奖项目,并保留每个项目的序号编码)。投标人应标记本企业的获奖项目,以便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与网上发布的以上奖项的获奖情况进行比对。如未提供,则不予加分。
(2)《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企业》等情况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文件通知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网站上进行现场查验。
(3)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评不合格企业扣分有效期为360天(以资格审查或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文件为准,自公布之日起计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不合格项目扣分有效期为90天(以资格审查或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文件为准,自公布之日起计算)。
3、因本次补充通知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补充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均不作修改。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变。
招标单位:湖南三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