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动力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答疑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航空动力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0730-19602EHN0001/01)项目进行答疑回复,具体如下:
问题1.第五章 第三节中时间要求:开始工期为3月15日,初步设计为20日,与19日开标日期有冲突,若改为同开标时间一致是否所有时间都应推迟?
回复:针对投标人所提出的这个问题,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第三节时间要求”具体调整如下:(一)承包人开始工作日期由原2019年3月15日现调整为2019年4月1日;初步设计完成时间由原2019年3月20日现调整为2019年4月16日;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由原2019年3月30日现调整为2019年4月26日;其余时间节点不变;(二)本节时间节点均为计划工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问题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中:“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北京市建委咨询后回复为无在建工程证明都由企业自己出具后盖企业自己公章作为证明。是否可以按照北京市建委要求,企业自己出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回复:可以,企业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中,须做出“我单位如果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承诺。
特此通知
招标人: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