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板材加工配送及车身制造项目施工的答疑文件(2)
1、工程清单总说明中编制依据含“长住建发[2018] 104号《关于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规定的通知”,请问投标报价时,是否所有单位工程均按此计取?
答:按长住建发[2018] 104号文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计价。
原定开标时间不变,各投标人若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24小时内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否则,我公司将认定投标人认可上述条款。
招标单位:株洲首鹏汇隆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职(北京)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