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驱动桥及齿轮智能化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G13地块)
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通知(第2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款资格条件第13款“施工机械设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删除。
2、本项目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中权数取值表均按以下内容修改:
序号 |
项目 |
权数取值 |
1 |
设计方案(K1) |
0.25 |
2 |
承包人实施计划(K2) |
0.20 |
3 |
信誉(K3) |
0.10 |
4 |
投标报价(K4) |
0.45 |
权数取值合计 |
1.00 |
本补充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汉德车桥(株洲)齿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