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株洲市电子技校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修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3、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现修改为:3、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