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塘环湖科创园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2号)

【信息时间:2020-05-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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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塘环湖科创园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2号

  1、问:招标文件第16页,投标人须知第3.7.5条,投标文件第3册【承包人实施计划(即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第1、2、4册均为未做说明,是否第1、2、4册(第1册为投标函部分;第2册为商务部分;第4册为设计部分。)均为明标?

    答:第1、2、4册(第1册为投标函部分;第2册为商务部分;第4册为设计部分)均为明标;第3册【承包人实施计划(即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

2、问:招标文件第182页,投标文件(设计部分)封面对字体及大小未做具体要求,封面要求注明“正本”或“副本”,对文字字体、大小和位置未做要求,是否可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3、问:招标文件第187页,投标文件(设计部分)格式要求对排版、字体及文字大小无具体规定,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4、问:投标文件能否采用彩色打印?

   答:可以,但投标文件第3册【承包人实施计划(即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除

外。

5、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款本项目设计服务费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8元/m2。此外,设计费以该专业工程的预算造价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60%计算,施工图设计的工作量占各阶段工作量的比例按40%取定。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本项目作为III级建筑与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工作量占各阶段工作量的比例应为50%,招标文件比例为40%不合理。因此,建议将施工图设计的工作量占各阶段工作量的比例调整为50%,并以概算批复为依据,调整本项目设计费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制价,请予以明确。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二次装修设计专项、二星绿色建筑设计专项、BIM技术设计专项、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玻璃幕墙设计专项以及外墙亮化设计专项需单独计费,不应含在28元/m2设计控制价范围内。设计费按如下计取:1)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应以弱电系统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1.3;室内装修设计应以室内装修的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统为1.5;二星绿色建筑设计应参照《绿色建筑项目咨询及标识评价服务取费标准》(湘建科协绿[2018]2号);BIM技术设计应参照《湖南省建设项目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服务计费参考依据》。请予以明确是否可以调整。

答:设计费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若认为最高投标限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或不能接受本招标文件其他有关条款的,可以放弃投标。

6、问:招标文件2.7.1和附件1设计任务书,本项目设计承包范围除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绿化及室外工程外,还包括二次装修设计专项、二星绿色建筑设计专项、BIM技术设计专项、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玻璃幕墙设计专项以及外墙亮化设计专项。玻璃幕墙工程、钢结构雨棚工程、外墙亮化工程、二次精装修工程、景观绿化等工程属于设计范围,但不属于施工范围,但本项目作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部分与施工部分责任与义务不匹配、不合理。因此,建议取消不在施工范围的设计内容,请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问: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资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必须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类似业绩的指标要求为: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00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在58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请问提供的类似业绩可否为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00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在5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答:本招标项目作为资格条件类似业绩的指标要求修改为: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00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在5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作为信誉评审加分项的类似业绩的指标要求修改为: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1000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在81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8、问: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本公告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1)。请问是指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不要求是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的委托代理人也不要求是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只要是牵头人单位的职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并现场递交标书即可?

答:是。

9、问: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本公告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1)。请问以上提到的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不需要放入投标文件中,只要现场递交即可?

答:是。

10、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的第14项为“施工机械设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是否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中提供(8.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和(8.9)施工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并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即可?

答:是

11、问:如果为联合体投标,落款的投标人名称及信息只要填写牵头的名称及信息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答:是。

12、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1款第3项规定:“类似业绩考核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自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备案表中若无建设单位签字栏,则自备案机关备案日期起算”。请问备案机关的备案日期是否是指主管部门盖章处填写的日期?

答:备案表中若无建设单位签字栏,则以备案机关盖章处填写的日期为准。

13、问:本项目对鲁班奖加分,鲁班奖的名称叫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所以国家优质工程等同于鲁班奖,所以提供国家优质工程可以按鲁班奖加分?

答:本招标文件的“鲁班奖”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该奖由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而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不等同于鲁班奖,所以国家优质工程奖不可以按鲁班奖加分。

14、问: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2019年已经改名为2019年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请问是否以2019年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为准?

答:本招标文件中的“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获奖加分以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颁发的《关于发布2019年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名单的通知》(建协安机[2019]02号)为准。

15、问:湖南省相关主管部门已经下文投标时不再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改为中标后再配备,所以本项目是否投标时可以不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承诺若中标后按要求配备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6、问:投标函部分格式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完成工程设计工作;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工作,      天(日历日)内竣工,”请问第一个空是填60?,第二个空是填600还是填540?

答:第一个空所填数值应小于等于60,第二个空所填数值应小于等于540。

17、问:投标文件设计部分中(1.3)设计组人员基本情况表中【备注:一人一表,表后需附设计组人员的学历证(如有)、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此处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是指注册证书吧?

答:是。

18、问:投标文件采取单、双面打印复印均可吧?

答:是。

19、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和本补充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株洲清水塘产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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