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心医院急救中心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答疑

【信息时间:2021-07-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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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一、现对投标人关于株洲市中心医院急救中心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文件的咨疑归纳后统一答复如下:

问题一:针对类似业绩,请问是指投标人的医院项目业绩?还是投标人所投品牌以及所投电梯型号项目的业绩?验收资料是指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后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还是提交给档案馆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请给予明确。

回复: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为制造商生产安装的电梯类似业绩;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为代理商(拟供货电梯品牌本项目唯一授权)销售安装的授权电梯品牌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非特定行业、非特定型号类似业绩。验收资料是指业绩项目业主相关验收证明和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后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

问题二:格式合同中付款方式的比例未明确,请问是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自拟?还是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再和招标方商谈确定?

回复:详见本招标答疑附件资料。

问题三:电梯采购一览表后“说明:1、主要器件,如曳引机、安全钳、门机系统、光幕、限速器、变频器、主板等要求原厂原品牌;2、无机房电梯控制柜要求原厂原品牌。3、最后以甲方签字(包括设计院)的技术参数表为准。”是不是说明井道尺寸、载重、轿厢尺寸等最后根据现场和设计院、甲方签字的参数为准?

回复:投标人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最后以现场实测、设计院和甲方签字的技术参数为准。

问题四:目前在株洲地区,电梯招标从未采纳过评定分离法。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未勾选评定分离,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答疑。

 

标 人:株洲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期:2021年7月29日

招标答疑备案扫描件.doc

合同中的付款条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