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醴陵新民瓷厂、瓷泥矿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1#、2#号栋住宅楼新建工程)澄清、修改通知

【信息时间:2023-06-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湖南省醴陵新民瓷厂、瓷泥矿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1#、2#号栋住宅楼新建工程)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9.6”项中“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TEL:13077076665 ?QQ:541000828”进行修改,
修改后内容为:“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TEL:0731-28101310 QQ:3562613576。”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类似工程业绩:“(2) 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完工的单项合同额1829.84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进行修改,
修改后内容为:(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1829.85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中“3、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满足 百分之一百>相关指标≥百分之八十”是指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完工的单项合同额 2091.25 (含) 万元— 2614.07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
“满足百分之八十>相关指标≥百分之六十”是指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 完工的单项合同额 1568.44(含) 万元— 2091.25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
“相关指标<百分之六十的计 0 分”是指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 完工的单项合同额1568.44 万元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
修改后内容为:
“满足百分之一百>相关指标≥百分之八十”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2091.26万元—2614.08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满足百分之八十>相关指标≥百分之六十”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1568.45万元—2091.26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相关指标<百分之六十”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1568.45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4、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重要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详见附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附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招标人:株洲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6日

[430281202204060078002001]湖南省醴陵新民瓷厂、瓷泥矿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1幢、2幢号栋住宅楼新建工程).HNCF

修改后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docx

澄清公告1扫描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