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东篱小院一、二期项目答疑、补充通知(2)

【信息时间:2023-06-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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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我公司已开具了开标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的“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现因项目延期,我公司已开具的“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是否还能用于投标?

答:原已开具银行履约担保意向书且仍在注明的有效期内的,可以不重新开具。

2、现把调整后的城投﹒东篱小院一、二期项目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

3、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2023年7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原招标文件凡涉及到本答疑、补充通知内容的以答疑、补充通知为准。

 

 

 

人:炎陵霞阳城乡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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