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政府院内景观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株洲市政府院内景观二期项目施工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8]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市政府院内景观二期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58号,市人民政府院内。
2.3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停车场的地面停车坪、道路、排水、景观及照明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99.10万元,其中工程费255.32万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施工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zyjy.cn)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澄清答疑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上述相关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火炬大厦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13100337899
招标代理公司: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17楼
联 系 人:黄富玉、陈霞
电 话:0731-22668985
邮 箱:1834746209@QQ.com、1191415275@QQ.com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