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苗公园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信息时间:2018-11-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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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苗公园新建项目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荷发改发【2018】63号文株荷发改发【2018】152号文,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金科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苗公园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76319.79㎡,其中净用地面积71297.53㎡,代征道路用地面积5022.26㎡。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性公园,包含中央水景、驳岸、绿化景观、公园广场、园区道路、铺装、小品建筑、公园管理站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配套设施等项目。项目总投资6933.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18.6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20.9万元,预备费用496.96万元,征地拆迁费用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2.3 建设地点:在荷塘区桂花片区新苗路、白云路、黄泥塘路和新华路之间择址实施该项目建设

2.4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2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满足国家相关行业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1)施工投标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投标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 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 施工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6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二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资质成员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七部委30号的相关要求;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柒拾捌 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 11  12 日至2018 12  27  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12  27  9  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牵头单位)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金科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人:王晓东   联系电话:13908432891.

      址:株洲市荷塘区金科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陈巧玲 、刘宁

联系电话: 0731-28828879  18007412211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

新苗公园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11.9定稿.doc

工程量清单-11.8定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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