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藏龙路二期(田心大道-田林路)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石发改审[2018]9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财政补贴。招标人为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石发改招[2018]21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藏龙路二期(田心大道-田林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1303.038m,南起田心大道,北至田林路。道路设计车速50km/h,路幅宽度36m,双向六车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交通附属工程等。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6498.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571.5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6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7 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8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至保修阶段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且为实际施工的累计工期。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为期24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在六个月之内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工期调整超过6个月的仅计算人工费用,具体金额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协商确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质条件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7号文件要求年龄不超过65周岁。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指株洲城区)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含本次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
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6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入围方式: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 12 月 7 日~2018年 12 月 29 日 9 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共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12 月 29 日 9 时00 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招标项目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铜霞西路
联 系 人:刘部长
电 话:0731-22192723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59号城市风景小区18栋
联 系 人:皮小良、张 维、陈 博
联系电话:0731-22865719
蓝线图--藏龙路二期(田心大道-田林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zip
招标文件--藏龙路二期(田心大道-田林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