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大道株洲县段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9-01-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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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大道株洲县段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大道株洲县段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复【2017】1号和株县发改复【2018】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  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航空大道株洲县段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2.67Km,西起株洲县界,东至渌枫大道(含航空大道枢纽立交),其中航空大道全长1910m,对接渌枫大道段长440m,对接千亿大道段长322m。规划为城市快速路,路幅宽60m。项目总投资62269.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783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194.6万元,预备费4042.8万元,贷款 利息1197.6万元,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本次招标的建设内容包括双向六车道、两侧辅城市快速路道路工程及交通工程;航空大道枢纽立交桥梁工程;700m下穿渌枫大道(千亿大道)地道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工程建安费约24362.297933 万元。

2.3 建设地点:株洲县城区北部

2.4 工期要求:73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综合评估法(Ⅱ)”。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下同)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受托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和四份复印件(盖章)前来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6)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资料(只需提供盖章的复印件)或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6.2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纸质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回复。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代理公司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领取并确认。不按时前来领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1319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和《株洲县政府门户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 27272918。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渌口区渌湘大厦6楼   

人:姚        

    话:0731-27271630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长江北路大拇指广场潇湘王廷酒店1122

  人:唐先生          话:1897333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