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政法路新建工程(一期)施工

【信息时间:2019-01-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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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政法路新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淞区政法路新建工程(一期)已由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芦发改发[2018]120号文),芦淞区政法路新建工程(一期)资金来源为区投市奖,招标人为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芦淞区政法路新建工程(一期)。

2.2 建设地点:芦淞区枫溪大道,东至南环线匝道,西至公安芦淞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大楼。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管线综合等。道路全长46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千米/时。其中新建道路380米,路幅宽7-13米;对南环线匝道路肩向外渐变拓宽改造,长约80米,新增匝道开口,改造起点桩号AK0+020,改造终点桩号AK0+100。项目估算总投资1094.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1.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66万元,基本预备费99.4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投市奖。具体以株洲市芦淞区财评审定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施工设计图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即为入围单位。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9131日~201922010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各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22010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

    址: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668号政府西院5    

联 系 人: 易主任  

联系电话: 0731-28580916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17   

联 系 人:陈女士、黄女士

联系电话:0731-22668985

    箱:1834746209QQ.com1191415275QQ.com

 

芦淞区政法路新建工程(一期)工程量清单.rar

芦淞区政法路新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2019.1.28定稿).doc

政法路CAD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