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陶瓷谷核心片区产业开发项目茶东路二期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陶瓷谷核心片区产业开发项目茶东路二期道路工程已经由醴发改【2018】2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醴陵市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陶瓷谷核心片区产业开发项目茶东路二期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醴陵市陶瓷谷核心片区内。
2.3建设规模:中国陶瓷谷核心片区产业开发项目茶东路二期道路工程为一条南北走向的城市主干道,用地面积约10.3863公顷,道路总长约2700米,宽3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总投资额约2.3亿元。
2.3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 6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54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6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担项目的能力;施工企业:湖南省外建筑企业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设计企业:湖南省外设计企业应按湘建建[2012]92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以上资质要求同时满足。
3.3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下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即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安全员5人、质量员4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且年龄不得超过60岁。
3.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单位提供。
3.7本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不超过2家,并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3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大厅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联合体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由牵头人授权)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方案设计补偿
招标人不给予投标单位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23222628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醴陵市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473372053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张先生
电话: 0731-88629817/15211055860/18773116202
电子邮件:784031482@qq.com
附件:
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提供)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并以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的身份全权代表本联合体办理本次招标的投标事宜。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负责本招标项目施工资质范围内施工部分、 (联合体其他方名称)
负责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部分。
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他方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