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湘发改环资[2018]854号,资金来源为通过PPP模式融资。招标人为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栗雨村。
2.3 项目概况: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万立方米/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8公里、泵站2座,污水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二级生化处理采用改良型AAO处理工艺,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反硝化过滤组合工艺。污泥采用常温深度脱水处理工艺,含水率降至50%,送新型干法水泥厂协同处置。项目总投资约51984.61万元,建安工程费约34568.36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勘察规范标准要求。
2.6 招标范围及中标人服务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的工程测量和岩土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的勘察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勘察能力;
3.2 具备下列资质:勘察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证书。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 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勘察费用补偿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等八部委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7、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4 月 24 日至2019年 5 月 15 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 .cn,全文均同)“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8.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9年5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8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株洲市体育路15号
联 系 人: 谭先生
电 话:0731-28290857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513室
联 系 人:张女士、张先生
电 话:0731-22885223
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挂网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