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科技园公交综合枢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职教科技园公交综合枢纽建设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审【2019】123号文,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职教科技园公交综合枢纽建设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3786.71平方米,项目建设按“整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维修车间、管理用房、配电房、停车场、充电桩以及区内道路、围墙、给排水、供配电工程等;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门卫及绿化工程等。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526平方米,停车位179个,充电桩10个。项目总投资约11847.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4183.4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及建设单位自筹。
2.3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规划办事处桂花村,桂花变电站东侧区域。
2.4 工期要求:一期工期30日历天;二期工期暂定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为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沥青混合料的碾压所具备的温度,投标人须在株洲市区内有固定的沥青混凝土生产场所。若投标人不具有沥青混凝土生产场所,可租赁株洲市区内具备上述条件的沥青混凝土生产场所,并签订为本次招标生产沥青混凝土的合作协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综合评估法(Ⅱ)”。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拾玖 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9 月 6 日至2019年 9 月 29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一律现金交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9年 9 月 29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公交综合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9733319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3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31-2259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