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产业开发区铁路仓储物流建设项目(金泉路与金桥路)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荷塘产业开发区铁路仓储物流建设项目(金泉路与金桥路)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株荷发改审[2022]16号文及株荷发改审[2022]8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及申请专项债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荷塘产业开发区铁路仓储物流建设项目(金泉路与金桥路)
2.2项目地点:株洲市荷塘区金山新城。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荷塘产业开发区铁路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内金泉路(金城东路-金桥路)与金桥路(金泉路-金塘大道)的新建工程,其中金泉路为城市支路,全长约800米、宽度24米,金桥路为城市主干道,全长约850米、宽度为32米。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按1305天,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包括设计工期和监理服务期,(设计工期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1275日历天,具体以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施工的累计工期另加质量保修期二年。)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ü设计服务:ü方案设计ü初步设计ü施工图设计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本标段的所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其他)
ü监理服务:本标段红线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ü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企业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企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企业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ü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ü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 - - 起)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2)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如分级应为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800天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参与过1个市政道路工程服务类似工程经验(全过程咨询或设计或监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人员的,则须提供项目业主的书面证明材料。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2)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且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注: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担任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任何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12-1 起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资审公告—附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递交至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28686070。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荷塘大道77号
邮 编:/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731-22580219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张勤、刘敏、丁亚男、张世文
电 话:0731-22885223
传 真:/
电子邮件:HNWD8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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