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洣水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设计

【信息时间:2023-08-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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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洣水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茶发改投〔2022〕2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茶陵县人民防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茶陵县人民防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茶陵县洣水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2.2项目地点:茶陵县域内

2.3建设规模:分为县城和乡镇两部分工程,拟用地面积约110000㎡。           

2.3.1 县城建设内容:           

1)取水工程           

洣水取水头部及自流管和取水泵房建设,土建按10万m3/d建设,设备安装规模为5万m3/d,远期根据用水需求进行扩建增加设备。原水管线(DN1000)总长650m;           

2)水厂工程           

新建洣云水厂:在东环线南侧,洣水的北侧现状林地上建设一座总规模10万m3/d,一期建设5万m3/d的自来水厂,平整后标高约140~142m。考虑到远期发展的需要,征地约100亩。本工程新建5万m3/d规模的净水建构筑物;总图电气、自控系统建设;10KV供电外线建设;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3)中途加压泵房           

在枣市镇与界首镇交界处建设一座中途提升泵房(总规模9000 m3/d,一期7000 m3/d);在腰潞镇新建一座中途提升泵站(总规模2000m3/d)。           

4)输配水主管网工程           

新建水厂输配水主管网新增及改造长度43.81km。           

5)智慧水务工程           

DMA漏损管理系统、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水厂自动化系统、一体化供水调度系统。           

2.3.2 乡镇建设内容:           

1)更新改造16个乡镇水厂净水设施、机房设备、电气系统、智慧化系统等;其中对11个乡镇水厂规模进行扩建,扩建后总规模达到5.74万m3/d。           

2)全县管网新增及改造长度1107.53km。

2.4投资估算:102613.50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用36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专项资金和部门自筹资金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以下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县城建设内容:(1)取水工程洣水取水头部及自流管和取水泵房建设,土建按10万m3/d建设,设备安装规模为5万m3/d。原水管线(DN1000)总长650m;(2)水厂工程新建洣云水厂:在东环线南侧,洣水的北侧现状林地上建设一座总规模10万m3/d,一期建设5万m3/d的自来水厂。新建5万m3/d规模的净水建构筑物;总图电气、自控系统建设;其他配套设施建设。(3)输配水主管网工程:新建水厂输配水主管网新增及改造长度43.81km及配套中途提升泵房建设。(4)智慧水务工程:DMA漏损管理系统、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水厂自动化系统、一体化供水调度系统。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45日,其中:

方案设计:10日 

初步设计:15日

施工图设计:20日 

后续服务: 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少于1个(1至3个)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处理规模3.5万 m3/d及以上的自来水厂工程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一年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8月03日2023-08-24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市政工程—招标\资审公告”(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2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22029302

9.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28101310

10.联系方式

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茶陵县人民防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茶陵县公园路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编:412400    编:412400

人:尹理想 项目负责人:彭庆、何志平、向志春

   话:0731-22029310    话:0731-25835470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3928020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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