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武广新城书香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2018-09-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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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武广新城书香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HXZB-HN-180511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株洲市武广新城书香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P86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原合同条款为: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约定:原则上工程量清单单价不进行变更,除因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而引起的变更。  

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如下:

10.1.1发包人提出对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建设标准和工程规模进行调整;

10.1.2发包人提出对总承包合同已约定工期的调整;

10.1.3工程实施中出现异常的恶劣天气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变化;

10.1.4按湘建价2014170号文规定的材料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0.1.5因税收等政策调整引起的费用变化;

10.1.6发生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时,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

10.1.7因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文件失真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

10.1.8因征地拆迁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变化。

现修改为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如下:

10.1.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10.1.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10.1.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10.1.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10.1.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2、招标文件P88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原合同条款为:12.2预付款:双方协商确定。现修改为:12.2预付款:无

 

因本次补充通知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均不变。各投标人若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24小时内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否则,我公司将认定投标人认可上述条款。 

            

 

 

招标人: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