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公园(一期)改造工程一标段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三)
各投标单位:
现将凤凰山公园(一期)改造工程一标段招标文件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关于“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加分描述统一修改为:
“履行本地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加分,凡参与本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含县级)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的,以上一年度获得株洲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办出具的原件中认定的捐助金额为加分基数,每捐助2万元加0.5分,最多加3分。另根据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0月16日的通知,凡参与2018年“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公益活动的捐助企业(注:非通过株洲市建筑业协会途径捐款,须经市住建局核实认可),均可享受本年度招标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标准按照株建发[2018]120号文件执行,予以加分。”
2、本次澄清内容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单位: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