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马工业园东北片区土地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期)地块场平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澄清(二)
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类似项目时间由“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均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按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如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没有建设单位签字时间,则以备案机关签字时间为准)”。
2、因本次答疑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均不变。各投标人若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24小时内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否则,我公司将认定投标人认可上述条款。
招 标 人: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 管 部 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期: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