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淞区白关镇污水处理厂及场外管网工程(一标段)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1、本项目信誉评审“履行本地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加分”统一修改如下:
履行本地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加分,凡参与本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含县级)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的,以上一年度获得株洲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办出具的原件中认定的捐助金额为加分基数,每捐助2万元加0.5分,最多加3分。
另根据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0月16日的通知,凡参与2018年“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公益活动的捐助企业(注:非通过株洲市建筑业协会途径捐款,须经市住建局核实认可),均可享受本年度招标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标准按照株建发[2018]120号文件执行,予以加分。
2、因本次补充通知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补充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均不作修改。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变。
招 标 人: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印章)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印章)
监 督 单 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章)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