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大道补建工程(K4+100-K4+320)段及新建雨水顶管段(K3+840-K4+380)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

【信息时间:2019-02-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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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大道补建工程(K4+100-K4+320)段及新建雨水顶管段(K3+840-K4+380)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1、现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计划工期”中未填写计划开工日期补充为:201936

2、现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工程获奖情况”进行如下修

改:

1)“一、工程获奖”的第一个自然段修改为: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

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芙蓉奖加分;专业工程招标时,若为具有相应招标专业工程资质的总承包资质企业或多项专业工程承包资质企业的工程获奖,且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含官方网站下载的表彰文件,下同)中不能体现相应招标专业工程时,则需提供承包合同且合同内容须包含该专业工程,否则该奖项不加分;若为不构成实体的专业工程(如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工程等),则除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奖项可以加分外,其他所有奖项不加分。201936日。

2)“一、工程获奖”的第六个自然段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对未达到

获奖规模、标准的奖项均不予加分。所有获奖加分在评标时均以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为准。(备注:本项目对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企业予以加分。其他获奖未达到工程获奖规模,均不予以加分

3、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信誉评审计分表中的第5项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序号

项目

       

评审计分

5

安全考评不合格情况

每项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

-0.3

 

每项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不合格企业

-2

 

4、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信誉评审计分表中的有关评审因素进行补充:

1)投标人应将《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企业》情况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网站上自行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原件递交(可仅打印本企业的获奖项目,并保留每个项目的序号编码)。应标记本企业的获奖项目,以便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与网上查验的以上奖项的获奖情况进行比对。如未提供,则不予加分。

2)《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年度不合格企业》等情况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文件通知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网站上进行现场查验。

3)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评不合格企业扣分有效期为360天(以资格审查或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文件为准,自公布之日起计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不合格项目扣分有效期为90天(以资格审查或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文件为准,自公布之日起计算);

5、现将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中“5.荷塘大道补建工程(K4+100~K4+320)段及新建雨水顶管段(K3+840-K4+380)工程-----道路、排水、景观、路灯部分-景观工程”表中的工作表“A.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160YZ)”予以删除其他内容不变。

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修改通知不一致或有矛盾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作修改。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变。     

 

招标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 2019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