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1号)

【信息时间:2019-04-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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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1号)

 

 

1、关于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前附表23条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第6条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连续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若我公司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年满55岁,已办理退休,是否可以提供退休证原件代替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请解答。

 答:不接受。

2、根据招标文件P54页“备注:1、所称“类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指结构、规模、面积、层次、跨度等相近;工业项目指工艺、规模、品种、生产方法、主要构筑物结构形式等相同或者相近;道路工程指道路等级、路面类型等相近;桥梁工程指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其它市政工程指专业、规模等相近。”本招标项目的类似工程可否调整为近四年已完工的单个日水处理能力4.9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获奖工程是否应与本招标项目确定的类似工程相一致方可加分?

答:本项目仅对市政公用工程类获奖加分。

4、本项目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招标人: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