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塘大道(金城东路—金龙东路)新建工程招标文件
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第1号)
各投标人:
1、问:我公司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新聘人员,其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自聘用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请问:我公司用该人员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时提供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自合同签订起连续两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根据你单位提供的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查询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和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你公司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确实为新聘人员。你公司用该人员参与本次投标可以提供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自合同签订起连续两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0.2招标控制价原为:
10.2 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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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人民币:伍仟伍佰柒拾陆万贰仟肆佰壹拾叁元陆角(¥:55762413.6元)。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以对招标控制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
现修改为:
10.2 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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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人民币:伍仟伍佰柒拾陆万贰仟肆佰壹拾叁元陆角(¥:55762413.6元)。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以对招标控制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中的
9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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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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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预付款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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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详见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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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9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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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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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预付款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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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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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附件“金塘大道二期施工图(上册)”有误,现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该部分图纸。
5、因本次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是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本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均不作修改,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变。
招标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