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株路快速化改造(株洲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

【信息时间:2019-07-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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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株路快速化改造(株洲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含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该材料是指投标人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投标时拟派人员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因本次澄清文件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