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大桥西桥头南北辅道工程施工答疑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1、问:招标文件107页、109页湘建价〔2019〕6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与招标文件118页社会保险费是否按湘建价〔2019〕61号文取费,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湘建价〔2019〕6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为准。
2、问:其他费无F1表,只有F3表,请问其他费是否需计税,请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请问信息价采用第几期?
答:本项目土建部分主要材料价格参照2019年第2 期《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安装部分主要材料价格参照2019年第 2期《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4、问:市政道路工程清单第7项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一致,图纸上描述为改性沥青。如果按改性沥青的计价那么58.06的综合单价做不出。另外沥青实际运距为18公里,综合单价58.06的综合单价偏低,而特征描述不因实际运距增减改变竣工结算造价,可否改为因实际运距增减改变竣工结算造价。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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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合价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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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费用 |
销项税额 |
附加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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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40203006001 |
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1.沥青品种: 道路石油沥青A级,标号70号; |
m2 |
31089.00 |
5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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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新增“湘建价[2019]47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作为投标报价编制依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此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之处均作相应补充。
6.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