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火车站东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答疑(第2号)
1、本招标项目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地下站厅(地下一层)清单第53项“砼满堂式钢管支架” 、进站平台(地面一层)清单第28项“砼满堂式钢管支架”,没有计算架管和扣件的租赁费,请核实?
答:根据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一)第四章 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第4款规定,前述清单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未计算架管和扣件的租赁费。
最终结算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2、本招标项目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具体时间是指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止。
3、因本次答疑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答疑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均不作修改。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变。
招标人:株洲市城发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