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南洲生态新城南明路(原规划18号道路)一期(渌帆路至渌财路)新建工程施工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株洲南洲生态新城南明路(原规划18号道路)一期(渌帆路至渌财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达到神农奖(株洲市优质工程)奖项获奖规模,故对此奖项进行加分。
2.此处项目描写为暂估价未提供F4表?请确认是否为综合单价暂估?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导出F4表,电力管沟(暂估价)是综合单价暂估。
3.株洲南洲生态新城南明路(原规划18号道路)一期(渌帆路至渌财路)新建工程施工请明确计税地区是市区还是县城镇?
回复:计税地区是县城镇。
4.照明工程:双臂路灯灯具施工图纸为截光型LED90W+LED90W,但招标清单中双臂路灯灯具名称及项目特征为截光型LED90W+LED60W。请问以哪个为准进行投标?
回复:按招标文件中招标清单内容投标。
5.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中有路灯专用变电站电气结线图,但没有招标清单。请问路灯专用变电站是否有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列金额?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交通标志工程:清单编码040205004002交通标志板(矩形标志)□1200*500中,项目特征描述第6条,标志牌规格φ800*2mm*2块,施工图纸中没有此标志牌。请明确是否清单不做修改,投标方按清单报价?
回复:请各投标人按清单项目名称进行报价。
因本澄清通知不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均不变,如投标人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在24小时内向代理公司提出,否则视为认同本澄清通知内容。
招 标 人: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 督 单 位: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