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清水塘环湖科创园一期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1)号

【信息时间:2022-07-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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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清水塘环湖科创园一期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1

 

1.项目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省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不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做要求。投标文件下载或制作系统中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或者证书扫描件的,可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省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替代。

2.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到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均修改为“省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

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删除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相关内容。

4.本项目的类似业绩考核依据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之外,还包括“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建设工程”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能体现投标人或其拟任项目经理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网页截图

5.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参照株城发[2020]49号文(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1)足额配备施工项目部相应岗位人员

6.本项目无“专业项目管理单位”,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专业项目管理单位”的描述及要求。

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价格根据《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1月—2月)中2月材料预算价格进行确定,上述文件缺项的材料单价参考市场询价确定。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8.问:本项目铺装工程中因设计施工图中的铺装造型需对铺装材料进行弧形、拼花等异形加工,而在清单中未明确二次加工费用,其二次加工费用是否另行计取?

答: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二次加工费。

9.问:本项目有屋顶花园需进行垂直运输,垂直运输费是否单独计取?

答: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垂直运输费。

10.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2。

11.补充本项目雨水提升泵站图纸,详见附件3。

1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递交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2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13.本补充通知发出后,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补充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上述内容。

 

附件:1.《株城发[2020]49号文

      2.工程量清单

      3.雨水提升泵站图纸

 

 

                 招标人:株洲清水塘产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二十八

[430204202203220060003001]株洲清水塘环湖科创园一期园林景观工程.H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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