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枫溪生态科技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枫溪湿地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答疑通知(二)

【信息时间:2024-01-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株洲市枫溪生态科技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枫溪湿地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答疑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问: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资质证书有效期2023年12月31日满前申请了延期,目前资质延续事项已通过,证书处于待领取状态。因资质证书的领取需要一定时间,考虑到投标截止日将近,是否可以用原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住建部受理发证信息查询软件显示的同意延续意见截图或住建部网站发布的核准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截图作为满足该项目投标资质要求的依据?

答:投标人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并向住建部申请延期,且资质延续事项已通过,证书处于待领取状态的,投标人可以用原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住建部受理发证信息查询软件显示的同意延续意见截图或住建部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截图作为本项目资质证书。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通知为准。本答疑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答疑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上述内容。

 

招标人: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行政监督部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月8

答疑通知二扫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