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渔政码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渔政码头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株发改审[2018]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厅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及市财政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大桥西岸南侧300米(海事码头上游30米)。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拟建设一座渔政码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工构筑物和相关附属设施,新建重力式挡土墙岸基100米和相应的二级平台。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工程内容 |
土建工程 |
渔政码头建设工程 |
1 |
新建水工构筑物和相关附属设施,新建重力式挡土墙岸基100米和相应的二级平台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60个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标段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www.zzzyjy.cn/015/015005/secondPage.html)。投标人在办理 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2020年12月2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交通—招标公告—附件”进行报名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4.3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途径发布的无效),投标人自行下载。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详见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标,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网站上发布。
8.行政监督与监管
本项目招标接受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与监管,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731-28682835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滨江北路102号市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412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286823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3楼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0731-22599510
电子邮箱:1643502847@qq.com
附件: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详见附件2)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一: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控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不是来自疫区人员;②来自 (省、市)身体健康的人员;③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没有接触史;④不曾是确诊治愈病例或疑似病例或解除医学观察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