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补充通知(第2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18页第5.2.5“所附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仅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
2、本通知对各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不构成实质影响,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予顺延。
醴陵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醴陵市交通运输局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